評審標準
評審簡介
「香港最歡迎品牌」主要依照四個準則:
包括以問卷及電話訪問形式之客觀數據(30%)、來自專業人士、團體及社會知名人士的評分為(30%)、公眾投票(30%),以及品牌對社會的參與(10%)
當中專業評審團會依照品牌形象、公眾認知度及市場推廣及品牌建立策略作出客觀評分,屬具公信力的公投性品牌選舉活動。
公眾提名期
16/6/2016 - 31/12/2016
《大會提名優先入圍品牌》
另大會評審團將會於各階段,根據評審標準,從社會各大知名品牌中提名,進而商討,
預選出《大會提名優先入圍品牌》
大會提名優先入圍品牌 | 公佈日期 |
首輪至尊推介入圍品牌 | 4/2016 |
第二輪入圍品牌 | 7/2016 |
第三輪入圍品牌 | 12/2016 |
公眾提名
消費者可透過「香港最受歡迎品牌」官方網頁﹑流動應用程式﹑facebook專頁發出初步提名,並由大會覆核相關數據後,於投票前公佈最後入圍名單。
標準
被提名之品牌將會按以下四個準則作評審標準︰
- 客觀數據 (30%)
- 專業評審團 (30%)
- 公眾投票 (30%)
- 社區參與 / 可持續發展 (10%)
客觀數據
以隨機抽樣形式作獨立之客觀數據調查,並以問卷及電話訪問形式按以下之準則作獨立之評分︰
- 對品牌的認知度
- 對品牌服務及/或產品的滿意度
- 對品牌在其所屬行業之領導地位
專業評審團
由大會每年邀請科技界﹑專業人士﹑專業團體代表﹑知名人士﹑各大媒體組成,
按被提名品牌所申報之項目內容及會面間作評選及評分。其大致準則如下:
- 品牌形象
- 公眾認知度
- 市場推廣及品牌建立策略
公眾投票
2017年公眾投票期由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舉行。
消費者可透過以下方式投票:
- 「香港最受歡迎品牌」網頁
- 手機流動應用程式(app)
- 微博
- facebook專頁
投票人更有機會得到由各入圍品牌提供之投票禮品
社區參與 / 可持續發展
所屬品牌必須通過本項目所列出之最低要求,及/或參與由協會所舉辦之社區活動,方為有效。
- 獲得任何與環保﹑社區關懷或員工關懷之認可獎項,或
- 參與社區服務 (e.g. 包括但不限於捐款﹑捐贈物資及/或參與義工服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