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審標準

 

評審簡介

 

「香港最歡迎品牌」主要依照四個準則:

 

包括以問卷及電話訪問形式之客觀數據(30%)、來自專業人士、團體及社會知名人士的評分為(30%)、公眾投票(30%),以及品牌對社會的參與(10%)




當中專業評審團會依照品牌形象、公眾認知度及市場推廣及品牌建立策略作出客觀評分,屬具公信力的公投性品牌選舉活動。

 

公眾提名期

16/6/2016 - 31/12/2016



《大會提名優先入圍品牌》

另大會評審團將會於各階段,根據評審標準,從社會各大知名品牌中提名,進而商討,
預選出《大會提名優先入圍品牌》

 

大會提名優先入圍品牌 公佈日期
首輪至尊推介入圍品牌 4/2016
第二輪入圍品牌 7/2016
第三輪入圍品牌 12/2016

 

公眾提名

消費者可透過「香港最受歡迎品牌」官方網頁﹑流動應用程式﹑facebook專頁發出初步提名,並由大會覆核相關數據後,於投票前公佈最後入圍名單。

 

標準

被提名之品牌將會按以下四個準則作評審標準︰

  1. 客觀數據  (30%)
  2. 專業評審團  (30%)
  3. 公眾投票  (30%)
  4. 社區參與 / 可持續發展 (10%)

 

客觀數據

以隨機抽樣形式作獨立之客觀數據調查,並以問卷及電話訪問形式按以下之準則作獨立之評分︰

  1. 對品牌的認知度
  2. 對品牌服務及/或產品的滿意度
  3. 對品牌在其所屬行業之領導地位

 

專業評審團

由大會每年邀請科技界﹑專業人士﹑專業團體代表﹑知名人士﹑各大媒體組成,
按被提名品牌所申報之項目內容及會面間作評選及評分。其大致準則如下:

  1. 品牌形象
  2. 公眾認知度
  3. 市場推廣及品牌建立策略

 

公眾投票

2017年公眾投票期由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舉行。

消費者可透過以下方式投票:

  • 「香港最受歡迎品牌」網頁
  • 手機流動應用程式(app)
  • 微博
  • facebook專頁

投票人更有機會得到由各入圍品牌提供之投票禮品

 

社區參與 / 可持續發展

      所屬品牌必須通過本項目所列出之最低要求,及/或參與由協會所舉辦之社區活動,方為有效。

  1. 獲得任何與環保﹑社區關懷或員工關懷之認可獎項,或
  2. 參與社區服務 (e.g. 包括但不限於捐款﹑捐贈物資及/或參與義工服務)